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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知识:监督监管的对象

发布:2018-07-17 10:22: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执法常识 监督监管对象的内容
  监督监管对象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每月向公安派出所和监督考察小组报告一次自己的活动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三)迁居必须经县、市公安机关批准;
  (四)离开居住区域,管制罪犯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其他罪犯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须经县、市公安机关批准。
  执法常识 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的重点行业
  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的重点行业:
  (一)需要行政许可的旅馆业(含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等;
  (二)废旧金属收购业、旧货业、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印刷业;
  (三)二手手机交易、开锁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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