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 申论资料 >> 热点时评

北青报: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助公平消费

发布:2018-08-06 15:07:2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由于“公摊面积”的存在,您的房子会大打折扣,比如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房子,可能套内面积只有80平方米;如果是高层的话,套内面积可能就缩水到70平方米了。在国际上,房价的计算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在我国,凭什么掏了100平方米的钱,房间里只有70平方米大?有媒体指出,从1998年我国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公摊面积就因为不符合国际惯例、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一直为人诟病。
  这几天,有关“公摊面积”的话题引起舆论热议,不少人都认为“公摊面积”太坑了,消费者利益遭到侵占,主张实行“套内面积”模式。而且,人们都把重庆的“套内面积”作为榜样,有人把重庆按“公摊面积”计价的历史和标准仔细描述了一番,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不少人认为,既然重庆可以采取“套内面积”,那么就应该向全国推广普及,全面实施住房“套内面积”,以确保消费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目前,全国只有重庆在推行“套内面积”,其他地方都是采取“公摊面积”。那么同样的购房条件下,重庆人买到的住房,就是实际可以使用的面积,其他地方的住房,需要扣除掉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公共建筑面积。如此一来,“公摊面积”就比销售面积小了很多,存在大幅度缩水现象,显然是不合理的,等于购房者多花了钱在公共建筑面积上,实际上真实可用面积大打折扣。
  一般情况下,目前多层“公摊面积”一般占15%-20%左右,高层“公摊面积”则占到30%左右,缩水幅度还是很大的。而且,由于“公摊面积”缺乏统一标准,往往是开发商自说自话,随意设置“公摊面积”占比,导致各楼盘、甚至于同一个楼盘不同楼的“公摊面积”都不一样,部分房子“公摊面积”竟然高达50%。
  “公摊面积”令购房者利益受损,却使得开发商从中获益,这也是“公摊面积”被普遍使用,且问题多多的诱因。由于“公摊面积”缺乏统一标准,开发商在设计时就可以借此做手脚,故意设计超大公摊比例,甚或利用购房者无力测量,在“公摊面积”里掺水,令每一套住房都增加了公摊成本,开发商则从中获得超额利润。由此也产生了很多消费纠纷,增加了交易摩擦成本,很多购房者不得不聘请专业机构测量面积,以避免被开发商钻空子。
  显而易见,“公摊面积”有利于开发商,不利于购房者,乃是一种不公平的销售模式,且潜藏着诸多猫腻,容易被开发商做手脚,制造各种不合理的现象。因此,应尽快改变商品房销售模式,由“公摊面积”转向“套内面积”,让住房销售公开透明,消除灰色空间,制定公摊面积统一标准,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占。同时,也能借此倒逼开发商重视品质,设计公摊合理的楼盘,实现明明白白消费。
  更多公务员申论考试技巧及范文请参看2019年陕西公务员考试用书(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8 http://www.sxgk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3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