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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告

发布:2019-03-28 09:53:4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10日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委办、区政府办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测试、面谈、考察等程序,公开选调8名政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选调综合文字工作人员8名,区委办、区政府办各4名。
  (二)选调和范围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教师)。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男性(加班较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事业身份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公务员身份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211、985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除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格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不符合选调对象、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仍在试用期内未转正的。
  二、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10日,报名地点:汉滨区委办公室二楼209室(五星街38号区委机关2号楼),电话0915-3212312。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填写《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资格审查。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选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选调人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进入测试。达不到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视报名情况缩减选调人数。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3.测试。重点测试选调人员的文字表达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测试成绩,按选调岗位数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测试成绩当天公布。测试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
  4.面谈。根据岗位特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临机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面谈成绩当场公示。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核算。面谈结束后,按测试成绩、面谈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测试成绩、面谈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测试成绩×60%﹢面谈成绩×40%。纪委、组织部、人社局全程参与。总成绩于面谈结束当天汇总公布。
  6.体检。根据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2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定向选调资格。
  7.考察。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按照选调人数的1:1.5比例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分集中考察和跟班学习考察两个步骤,对经集中考察认为符合调入条件的人员抽调到区委办、区政府办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在工作实践中近距离考察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不胜任的回原单位上班。
  8.确定人选及办理相关手续。对经集中考察和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考察后,认为符合调入的基本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且没有影响调入的其他情形的干部,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分别研究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协调办理选调人员的调入手续。
  三、其它事项
  对在定向选调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面谈、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要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测试、体检或考察的,责任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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