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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陕西延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2019-06-13 17:30: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上半年陕西延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发布,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6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7月9日至7月12日。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9上半年延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3号)精神,现就我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具备《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三)普通话条件。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四)身心条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结论为合格。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对象:参加全国统考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延安的社会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驻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其中6月1日—6日进行网络维护)。
  3.报名方式及步骤: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先学习网报流程,然后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务必选择“延安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一栏时务必选择“延安市教育局(国考)”。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将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体检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于2019年5月25日—6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见附件1,申请人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到延安市中医医院按要求进行体检。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反馈至市教育局,凡未按规定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延安市中医医院地址:延安新区轩辕大道与德胜北路十字
  咨询电话:0911—2183889 2183925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19年7月9日至7月12日(具体人员名单及确认时间、地点安排在网报结束后于延安教育网http://www.yaedu.net/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前往确认,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确认方式:完成网上申报的人员,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3)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用纸包好,并写清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4)按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按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按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5)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对于提供虚假证件者,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3.确认流程:现场审核材料→签字确认→离开。
  4.注意事项: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延安教育网(http://www. yaedu.net/)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延安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0911-2160802
  附件:
  延安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延安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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