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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陕西安康市宁陕县文化旅游投资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名)

发布:2019-06-15 16:37:5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陕西安康市宁陕县文化旅游投资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6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宁陕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宁陕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景区、景点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旅游景区、精品旅游线路的市场化整合营销,开拓国内客源市场,发展旅行社;投资特色小镇,建设经营星级酒店、旅游民俗酒店,投资发展旅游车公司,投资开发特色旅游商品,组织旅游商品市场化营销,旅游咨询及物业管理,发展生态观光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影视传媒、动漫、经纪、文化演艺、文化艺术交流、会展服务。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能服从工作安排,愿为我县文化旅游事业做贡献;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包括应届毕业生),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较强的应变能力,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3.身体健康,形象良好,身高:男170cm 以上、女160cm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下(1994年4月30日前出生);
  4.持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或旅游管理、导游服务、中文、文秘、新闻、艺术相关专业毕业者及高学历人才优先考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6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宁陕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文化文物股,电话:6822719,联系人:沈茜,手机:137091516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登陆关注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
  网站下载并填写《宁陕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报名表》,将填写好后的报名登记表送交到宁陕县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文化文物股)。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业证书(如果有)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及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3张;
  ⑤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单位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初步
  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和聘用全过程。
  (三)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2:1。当岗位报名人数不足要求比例时,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剂岗位指标,具体调整方向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四)考试(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只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100分制计分,考核考察工作结束后,最终成绩在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根据学历高低、是否党员、是否全日制、是否持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择优确定人选,退役、转业的优秀士官或立功士官优先确定。考试成绩前两名的考生需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对应岗位报名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考察确定递补人选。
  (六)考察
  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宁陕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的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通知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的,或在考试中舞弊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四、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宁陕县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每月基本工资加岗位绩效工资的办法执行。月基本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按现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
  4.按人社部门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支付等。
  五、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915- 6822719。
  (三)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宁陕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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