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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省考申论热点:告别“国酒”的茅台

发布:2019-07-03 09:55:3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20年陕西省考申论热点:告别“国酒”的茅台要想申论成绩好,热点素材积累少不了。半月谈、新华网、人民网是政府对外的发声器,其文章评价无论是从写作角度还是从政府思维角度都能给予我们很多,值得考生去学习和深挖。陕西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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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研读下文>>>2020年陕西省考申论热点:告别“国酒”的茅台

告别“国酒”的茅台
告别“国酒”的茅台
  据报道,从6月29日起,“国酒茅台”商标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这意味着,自此以后,茅台不再是“国酒茅台”,而只有“贵州茅台”。
 
  “国酒”给人的印象是“国内最好的酒”或者“国家级酒”,但实际往往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撑。这不仅会对消费者形成误导,也会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因而不符合《商标法》和商标局发布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由于当初为开国大典国宴用酒,茅台酒自称“国酒”很多年了。为了继续享有这种特殊待遇,过去17年间茅台就国酒商标9度发起申请,但均被驳回。最终放弃“国酒茅台”改叫“贵州茅台”是明智之举,顺应民意又符合法律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酒茅台”退出历史舞台了,但仍在觊觎着“国酒”这个金字招牌的其实并不少,在宣传中编造出“新国酒”“浓香国酒”“清香国酒”“红色国酒”等称呼。《广告法》第九条中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虽然“新国酒”“浓香国酒”中没有完整使用“国家级”,但“国酒”释放的信息就是“国家级”“最高级”,也就涉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对这种打擦边球的现象,相关部门同样应该予以重视。
 
  还应该看到,对于酒类产品乱打“国酒”牌的现象,仅从商标角度规范是不够的,还应该从广告宣传角度规范,也就是说,任何酒在没有证据证明它是某种“国酒”或者国内最佳的情况下,都没资格享受特殊称号、待遇,市场应是公平的。对此,期待有关部门对“国酒”乱象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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