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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安康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和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2020-07-09 13:51:4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陕西安康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和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陕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医疗卫生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
 
  根据《2020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kang.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考生缺考科目成绩标注为“-1”,对违纪违规科目成绩标注为“-2”。
 
  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教师类103.44 分、医疗卫生类97.12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不公布笔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1.地点、时间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时间:7月14日-7月15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13:00-17:00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信息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尚未领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对于2020年7月底可完成学习计划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考生,须持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在读的高等院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经县级扶贫部门盖章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报考限定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口所在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复印件留存),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考生须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毕业登记表(复印件留存);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材料为:考生个人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集体户籍卡(复印件留存),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0年5月28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报考岗位限应届毕业生和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考生为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报考岗位不限应届毕业生和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无须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
 
  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必须为原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事项,请查阅本次招聘公告。
 
  3.资格复审递补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只递补一次。
 
  四、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陕返陕人员,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复印件留存)。请相关考生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不执行防疫要求的、不如实提供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资格复审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五、重要提醒
 
  请已经参加笔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
 
  咨询电话:0915-3212252 3228038
 
  (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附件:2020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医疗卫生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xlsx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 7月8日
 
  文章来源:http://rsj.ankang.gov.cn/Content-2133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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