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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考申论热点:净化恶意抢注商标之风

发布:2020-08-10 09:18:1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21年陕西省考申论热点:净化恶意抢注商标之风要想申论成绩好,热点素材积累少不了。半月谈、新华网、人民网是政府对外的发声器,其文章评价无论是从写作角度还是从政府思维角度都能给予我们很多,值得考生去学习和深挖。陕西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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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恶意抢注商标之风
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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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2月28日通过官方微博表示,李文亮是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因接诊感染新冠肺炎不幸去世。将其姓名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因此,“李文亮”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应予驳回。这是一种必要的纠偏,也是一种态度立场的展示。
 
  然而,这并非个例。前几天,《中国市场监管报》就发文称,有人抢救生命,有人却抢注商标:“雷神山”“火神山”全中招,“封城”都不放过。事实上,近年来,一些火爆事件、热播影视剧以及名人已经成为抢注商标的重灾区。
 
  【专家解读】
 
  [提出观点]
 
  恶意抢注商标,本质上是借助商标注册进行不当牟利的行为。而企业抢注人名为商标,这不仅是对其个人和家人的不当“消费”,也是对公众的一种冒犯,必须予以彻底净化。
 
  [综合分析]
 
  恶意抢注行为,不仅有违公序良俗,也是对相关法律的突破。商标法中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而纵观目前的一些商标抢注行为,大多都存在“傍名气”“碰瓷”等嫌疑,其实质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初衷存在很大出入。低廉的注册成本、巨大的利润空间、诱人的商业价值,已经让商标抢注渐渐成为一种“灰色产业”,催生出一大批以抢注他人商标、标识为业,并通过威胁、投诉、诉讼等方式滋扰实际权利人,进而牟取不法利益的职业商标抢注人。这不仅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损害正常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也对不特定人群构成了一种新的权益风险。对此,就要加大制度和法律层面的惩治力度。
 
  [参考对策]
 
  对特定时期出现的商标抢注热必须给予针对性的防范。像这次疫情出现后,面对相关商标抢注行为,商标局审查部门就下发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或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等商标的审查指导意见,并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这种“特事特办”的针对性管理模式,可以在日后的热点事件中和特殊时期得到更多运用。
 
  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长效治理机制。对于恶意抢注、恶意投诉行为的认定等应该在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标准,增加界定上的操作性,并加大对相关行为的责任追究。而对一些职业商标抢注人及其灰色产业链,更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整治力度。
 
  在当前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需要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升治理水平。一方面,对那些依法依规的正常商标申请,应予以程序简化,另一方面,对“碰瓷”式抢注,则要提高审查力度,从源头压缩其“投机”的空间。总之,只有实现“该严的严,该松的松”,才能最大化维护健康的商标注册秩序。
 
  资料来源:
 
  人民财评:恶意商标抢注之风该彻底净化了 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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