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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安康市招聘第二批辅警公告(148名)

发布:2020-09-22 14:48:1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陕西安康市招聘第二批辅警公告(148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00:00开始至2020年9月29日24:00止陕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按照《安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及六个配套细则有关规定,安康市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8名警务辅助人员。受安康市公安局委托,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26日-2002年9月25日出生);
 
  3.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0年9月2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退役士兵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安康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人才网(http://www.akrc.cn/)发布公告,同时在市公安局网站、翰林人才服务公司网站转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00:00开始至2020年9月29日24: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址为安康人才网。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自我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应责任。
 
  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报名结束后,报考职位不能更改。
 
  3.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27日8:00至2020年9月30日12:00。
 
  审查结果在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9月29日24:00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可以查询审核状态及报名信息,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4.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10月7日8:00至10月10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1日9:00-11:00。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考试范围: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和公安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4.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在考试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准考证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中高风险地区来安返安参加考试人员或报名时选填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报考信息中误选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依旧需要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10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安康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对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职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体能测评。退役士兵岗位和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特警大队特设岗位单独划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7.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信息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报考退役士兵职位的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统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限定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口所在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复印件留存),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考生须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毕业登记表(复印件留存);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材料为:考生个人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集体户籍卡(复印件留存),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0年9月2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考生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根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安康人才网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成绩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3.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放弃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根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情况将在安康人才网公布。
 
  4.市公安局汉滨分局1201、镇坪县公安局2001特设职位,以超过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通过资格复审的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评环节,专业技能测评由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实行合格制,不计入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安康人才网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安康人才网予以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体检不合格的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情况将在安康人才网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职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康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岗位调剂
 
  本次招聘在公示结束后,将对招聘职位数和拟聘用人数比例不足1:1的岗位进行调剂,具体调剂方案将在安康人才网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聘用方式与聘用人员确定聘用关系,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三、管理及待遇
 
  1.按照中、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各招聘单位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从报名、资格审查开始,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下一环节的;
 
  (2)应聘人员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
 
  (3)应聘人员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等情形。
 
  4.当前疫情尚未彻底结束,请各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有效距离,并自觉服从管理。
 
  咨询电话:0915-8185989;0915-8185969。
 
  附件:1.安康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akrc.cn/article/article.php?newsid=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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