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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西商洛市洛南县村镇供水公司招聘管理人员公告(7名)

发布:2021-05-12 15:17: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陕西商洛市洛南县村镇供水公司招聘管理人员公告(7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8日陕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公开选聘洛南县村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洛南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7名干部到洛南县村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一)公司领导层(3名)
 
  董事长兼总经理1名
 
  副总经理1名
 
  监事会主席1名
 
  (二)公司内设机构负责人(4名)
 
  综合财务部部长1名
 
  运营维护部部长1名
 
  水质检测中心主任1名
 
  群众诉求受理中心主任1名
 
  二、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县范围内县及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包括教育、卫生系统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应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好,忠诚党的事业,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坚持原则,具有胜任各项工作的能力,群众认可度高;
 
  2.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从事水利专业工作人员优先;
 
  3.选聘公司领导层人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0年5月后出生),选聘公司内设机构负责人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开选聘具体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当年通过公开招考(聘)被录(聘)用的,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内的人员;
 
  5.中省市驻洛单位及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可报考的情形。
 
  (四)服务期限要求
 
  选聘人员须在选聘单位服务至少3年以上,从办结选聘入职手续之日起计算。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8日
 
  2.报名地点:按照干部归口管理原则,选聘报名人员为科级干部、公务员身份人员或党群系统事业身份干部的,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报名(洛南县中甫街中段151号,县委办公楼2楼208室,联系人:杨斌、余燕妮,联系电话:7322114、7322083);选聘报名人员为事业身份干部的,在县人社局人事股报名(洛南县中甫街中段147号,县政府办公楼1楼,联系人:孙民锋、郭吉运,联系电话:766069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电话报名或委托他人报名。选聘公告在洛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名人员可从发布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选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公开选聘洛南县村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参加工作文件;
 
  (3)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4)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进入考察环节;审查不合格的,向报名人员说明理由并退回报名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选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征求报名人个人意见后进行调剂。
 
  (三)考察
 
  根据各选聘岗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对各岗位报名人数小于1:2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对各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3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命题,通过面试形式确定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对拟选聘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在考察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适宜录用的情形,依次递补。
 
  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四、办理相关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国资委发文任命。选聘入职人员在任职期间,只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转移行政及工资关系,原身份及工资待遇不变(乡镇干部参加选聘且录用的,停发乡镇补贴)。入职人员不得在供水公司领取工资薪酬和其他补助,差旅费用在公司据实报销。个人年度考核由县水利局和县国资委负责考核,结果向原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反馈。
 
  五、注意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选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如因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
 
 
 
  洛南县村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luonan.gov.cn/gk/gk13/1091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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