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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西榆林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类工作人员公告(205名)

发布:2021-07-29 15:37: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陕西榆林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类工作人员公告(205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08:00至2021年8月7日18:00陕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榆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类)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学校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20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8日至2003年7月2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及新旧专业对照表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1年榆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类)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振兴计划”、“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7.已与各县区签订聘用合同的2021年特岗教师;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l.gov.cn)、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ylhrss.yl.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ylhrss.yl.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08:00至2021年8月7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5日08:00至2021年8月8日12:00。
 
  资格审查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8月7日18:00至8月8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8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于8月9日中午12:00前将享受低保或建档立卡的相关证明材料(邮件名称为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发送至电子邮箱(442551415@qq.com),由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办理相关退费业务。(地址:榆林市文化路与青山路十字东北角向北100米;电话:0912-3881901;时间8:00-12:00,15:00-18:00)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8月10日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8月13日8:00至24:00从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教育理论知识
 
  10:00-12:00 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并按程序退还笔试考务费。笔试前14天内(8月1日零时以后)从外省来榆林市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8月17日前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采取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已与各县区签订聘用合同的2021年特岗教师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3]×60%+面试成绩×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所有成绩均一致的,全部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榆林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以备笔试前现场查验。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榆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3894197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0912-2399066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
 
  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0912-3881901
 
  附件下载>>>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ylhrss.yl.gov.cn/info/1658/69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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