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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宝鸡市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378人)

发布:2022-11-02 09:10:1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2022年宝鸡市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宝鸡市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面向高校毕业生和我市现在岗的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在社区工作的事业岗位人员378名,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08:00至2022年11月10日18:00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备考可参考2022年陕西事业单位笔试课程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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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宝鸡市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正文2

2022年宝鸡市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宝鸡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党建引领推进基层治理建设“四型”社区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和我市现在岗的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在社区工作的事业岗位人员3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招聘人员范围、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
 
  (1)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7日期间出生);限宝鸡户籍或生源。
 
  (2)公开招聘我市现在岗的社区工作者的岗位,现任满5年的社区“两委”全日制工作人员应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民政部门统一公开招聘的现聘满5年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其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学历不作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4.所有招聘岗位专业不限;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社区工作者的任职(聘用)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10月3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宝鸡市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2年已被招录(聘)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aoji.gov.cn)、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即可)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
 
  (http://rsj.baoji.gov.cn/)。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08:00至2022年11月10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报名平台先注册个人信息后报名。
 
  2022年11月10日18:00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再提交和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能更改,请应聘人员反复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提交。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11月9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11月9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8日08:00至2022年11月11日12:00。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视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班毕业生视为大学专科学历。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为社区工作者的须上传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社区“两委”全日制工作人员任职证明(附件2)或社区专职者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11月14日登录报名平台提交减免相关证明材料(需要上传低保证首页及本人页,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等资料。咨询电话0917-3902315,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待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边远地区等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及时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考前4日起从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涉及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法律常识、省情市情、公文及写作等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22年12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本市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宝鸡市疫情防控动态,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发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5)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17-3902315,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已享受各级政府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打印准考证、笔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笔试成绩查询等具体时间,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rsj.baoji.gov.cn)另行公告。
 
  (7)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宝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按考生应聘岗位在本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按考生应聘岗位在本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在考生应聘岗位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考生应聘岗位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考生应聘岗位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宝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招聘为事业岗位的社区工作人员,是社区工作人员中的一部分,占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从事社区各项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实行编制所在单位和服务社区双重管理、双重考核。享受编制所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招聘为事业岗位社区工作人员后,在服务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8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流动到其它单位工作或参加其它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应聘岗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7-3262997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917-3902352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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