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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宝鸡市振兴计划招聘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30】 【来源:陕西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6年宝鸡市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16年宝鸡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询。同时,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0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0月9日上午:报考凤县、陇县、眉县、麟游县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10月9日下午:报考陈仓区、千阳县、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太白县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请考生严格按时间段划分前来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地点:宝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中山西路56号西府宾馆西侧 ,市内可乘1路、3路、8路、38路公交车在昌炎世福大院站下车。)
  
  四、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有关从业资格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表2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报考教育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考生,请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特设岗位贫困家庭毕业生须出具县(区)级以上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有关要求:
  
  1、请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前来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证件真实有效、条件符合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凡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虚假、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本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特设岗位递补根据缺额情况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复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打印《2016年宝鸡市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2份点击打印►►►,在考生签名处签名,在指定位置粘贴2寸彩照各1张,其中1份附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复印件。
  

  4、资格复审期间,考生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自负。
  
  附:2016年宝鸡市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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