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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省省级机关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

发布:2017-09-27 16:33: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陕西省省级机关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
  1.网上注册报名时应注意什么?
  答:网上报名时须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注册,所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一致。
  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打印报名推荐表后,相关信息不得变更。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职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对由于本人提供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应及时将《2017年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电子图片的形式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以备遴选机关及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年龄有何规定?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是指截至2017年10月12日(截止本次遴选报名结束之日算起),不超过36周岁生日(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都可认定为属于“35周岁以下”。其他年龄依此理推计。
  3.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哪几种?
  答: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无学历电子注册或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的其他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4.能否以“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
  答:具有“二学位”证书,且第二学位能够在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查询的,可以第二学士学位上所载的专业报考相关职位。
  5.如何认定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团级及以下部队单位服役的、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在基层工作期间,被借调到省、市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以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计算。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可以报考,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关证明。
  6.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任现职级时间怎样计算?
  答: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任现职级时间的计算截止日为2017年10月12日。均以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即2年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公务员工作经历均应满24个月。
  7.怎样理解遴选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答:遴选职位设定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具有本科以及研究生毕业证书的,都符合学历要求。遴选职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都符合学位要求。
  职位表中的学历和专业具有对应关系,专业须为职位资格条件中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例如,职位资格条件为研究生、计算机类专业的,如果考生只是本科是计算机专业,研究生不是计算机专业,就不得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为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的,考生无论本科是计算机专业还是研究生是计算机专业的,均可报考。
  8.户籍证明、驾照、护照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答:户籍证明、驾照、护照均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人员应补办身份证。
  9.笔试成绩如何查询?
  答:2017年11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或陕西省公务员局网,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10.报考人员在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除需提供《公开遴选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向遴选机关出具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学历认证,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什么?
  答: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考查报考者是否具备从事拟遴选职位工作的能力等。
  12.体检执行什么标准?
  答:本次公开遴选,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答: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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