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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之常识判断(02.25)

发布:2019-02-25 10:03:5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暂未启动,根据近年来陕西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预计2019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预计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生可根据考试相关科目提早做好复习准备工作。陕西公务员考试历年不指定用书,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陕西公务员考试用书(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点击订购)备考。
江苏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
  接下来完成1--5题!
  1.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
  A.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
  2.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的一项是(    )。
  A.李某与妻子感情破裂,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
  B.张某被公安机关拘留七日,他认为公安机关是无证据的,故起诉
  C.赵某为取回邻居欠他的一万元债而起诉
  D.王奶奶到法院起诉,要求他的儿子必须按时给她赡养费
  3.
  在一起民事侵权案件中,当事人提起上诉时(  )。
  A.只能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B.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C.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接收上诉状,然后移交给原审人民法院
  D.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接收上诉状,第二审法院不接收上诉状
  4.
  >公开审判的实质是向(  )公开,是和不公开相对而言的。
  A.检察院
  B.社会
  C.当事人
  D.新闻媒体
  5.
  法官甲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下列哪一项情形可以不予回避?(  )
  A.甲是案件当事人
  B.甲是当事人的表哥
  C.当事人是甲的妻子
  D.当事人是甲的同学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B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
  2.答案: B
  解析: >B涉及的是行政案件,属于行政诉讼,所以选择B。
  3.答案: 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B
  解析: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向群众、向社会公开的制度。公开审判是相对于秘密审判而言的。故正确答案为 B。
  5.答案: D
  解析: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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