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 陕西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教师

2020陕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16名)

发布:2020-06-12 15:12:4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陕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16名)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9日—6月16日陕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2020年,我校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本次计划招聘16人(其中博士毕业生不少于4人,少数民族辅导员1人,艺术类院校毕业生1人)。因岗位要求,本次招聘的辅导员需在我校草堂校区工作并入住学生公寓,岗位性质为事业型人事代理。
 
  二、招聘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三)2020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本科及研究生均需毕业于我校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或国(境)外知名高水平大学。留学人员取得的国(境)外相关学历、学位均须通过教育部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及我校开设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优先。
 
  (四)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团委副书记、团委组织部及宣传部部长、副部长,校院(系)两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等。
 
  (五)体检合格,身心健康,硕士学历研究生出生日期为1992年7月1日后,博士毕业研究生出生日期为1988年7月1日后。应聘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入职报到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六)少数民族辅导员要求少数民族毕业生,懂双语(普通话、维吾尔语),能够熟练使用双语与学生进行交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七)艺术类院校毕业生,要求有艺术类专业背景及相关特长,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0年6月9日—6月16日)
 
  应聘人员需登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年辅导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jdbm.xahaimai.com)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将个人简历电子版以“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我校辅导员招聘专用邮箱(fdyzp@xauat.edu.cn),邮件主题以“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本人姓名”命名。
 
  (二)初审(2020年6月17日—6月19日)
 
  学校根据工作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在我校学生工作部(处)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初审通过者学校会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者不予通知。
 
  (三)现场审核确认(2020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初审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所需材料包括: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年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中共正式党员及入党时间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
 
  4.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6.荣誉证书、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普通话水平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未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考核及录取资格。
 
  (四)选聘考核(2020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 试:通过初审的应聘者,经现场审核确认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考核。笔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
 
  心理测试:学校统一组织应聘者进行心理测试。
 
  面 试:通过笔试考核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
 
  (五)签约录用(7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根据各需求岗位报名情况,按照应聘者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等综合考核结果,初步确定人选,报学校领导最终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四、注意事项
 
  (一)我校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应聘人员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
 
  (三)应聘人员在学校规定的入职报到日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208
 
  联系电话:029-82205460
 
  联 系 人:陶老师
 
  文章来源:http://rsc.xauat.edu.cn/info/1257/1856.htm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0 http://www.sxgk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3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