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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17人)

发布:2023-02-15 10:08:0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摘要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公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17人,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9月30日,期间招满为止,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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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正文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西安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17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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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必备条件

  1.应聘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个别急需紧缺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度放宽。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校毕业生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并派遣回国工作。

  2.应聘人员应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其他特殊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3.应聘人员一般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及以上(或425分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非英语外语类专业毕业生或海外学历学位获得者该项可不做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西安外国语大学门户网(https://www.xisu.edu.cn/)、西安外国语大学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9月30日,期间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通过学校招聘系统(http://zp.xisu.edu.cn链接打开,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按照系统提示及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不得更改。请注意一定将本人身份证、各个阶段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或免去该项要求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证明、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系统要求的必要审查材料同步上传。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或上传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可认读,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主要对专业进行审查并对其他条件进行初审、人事处复核),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

  (四)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实施,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含讲课、现场操作等其他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学术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理论等,一般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2.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根据招聘单位实际可采取面试或面试与讲课、现场操作等其他方式相结合方式进行。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对招聘高层次人才以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经学校核准,可降低比例或不设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 考试成绩:笔试环节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格成绩线,如未能达到合格成绩,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若有笔试成绩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可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六)心理健康测评及思想政治表现审查

  心理健康测试主要考查心理健康状态,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审查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心理健康测评委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实施;思想政治表现审查主要采取函调方式,由应聘人员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政审材料,必要时可结合招聘单位的面审方式确定。

  (七)体检

  通过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学校指定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予以淘汰。

  (八)学校研究审议及公示

  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研究审议并通过人事处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办理入职

  手续,并与学校签订合同。

  四、招聘方式及待遇

  1.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师岗位招录的硕士研究生,依据学校编制管理实际,可分批有序纳入事业编制;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师岗位招录的本科生在与学校协议约定期限内,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后,可分批有序纳入事业编制。

  2.其他岗位招聘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管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为其兑现工资、保险及各项福利待遇。

  五、特殊情况说明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学校将依据实际,必要时对招聘工作作出适当调整,并以网站、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六、招聘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人事处

  (二)联系人:廖老师、郝老师

  (三)联系电话:(029)85319339(招聘专用电话)

  (029)85319169 (监督电话)

  (四)联系邮箱:renshike@xisu.edu.cn(仅提供咨询,报名请通过学校招聘系统进行)

  七、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符合要求,如有弄虚造假等,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应准确,并保持畅通。学校将通过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等渠道反馈招聘进程。因提供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畅通造成的有关问题,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欢迎广大有志于高校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积极应聘!

      文章来源:https://www.xisu.edu.cn/info/1081/213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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