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咸阳市2016年度新录用公务员
(工作人员)进行初任培训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对2016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进行初任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6年度咸阳市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详细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8月29日—9月9日
培训地点:咸阳彩虹宾馆(咸阳彩虹路1号)银座。
三、培训要求
1、所有参训人员务必于8月29日下午5时前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咸阳彩虹宾馆服务大厅报到,按时参加培训。
2、培训采取集中管理,培训期间的食宿统一在彩虹宾馆安排(凡在市区内居住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不统一安排食宿,采取走读方式参加培训。),参训人员不需交纳食宿及培训等费用。
3、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服从管理人员统一安排。
4、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者,按自动放弃录用处理。
5、培训结束当日统一办理《陕西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和《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介绍信》等有关手续。
望各位参训人员见通知后相互转告。
联系人:王 冲(市委组织部) 029-33210146
何方辉(市公务员局) 029-33210410
附件:咸阳市2016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参训人员名单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咸阳市公务员局
2016年8月23日
附件
咸阳市2016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初任培训参训人员名单
党群系统:
廖静文 |
李 成 |
郭小慧 |
高 敏 |
谢金娣 |
南梦静 |
王筱涵 |
刘梦辰 |
杨甜甜 |
杨 辽 |
韩凯凯 |
包亚洲 |
王 瑾 |
凌阿朋 |
李 敏 |
张 宸 |
袁 博 |
王 谦 |
高 峰 |
崔翠翠 |
李 静 |
钟响玲 |
李若松 |
刘 鹏 |
李 森 |
钞锦晶 |
王朋伟 |
周 丹 |
赵 晨 |
宋娟妮 |
宇文阳 |
张 瑞 |
刘 博 |
魏静雯 |
王 琛 |
王 喆 |
刘文惠 |
马 娟 |
马少倩 |
郭思楠 |
周宏伟 |
杨 蓓 |
杨思宇 |
殷旭彤 |
陶 妍 |
刘 敏 |
梁 艳 |
马 笑 |
王 蕾 |
武粉粉 |
孙 钊 |
商蕾蕾 |
曹 茜 |
窦莹莹 |
刘 鹏 |
杨 蓉 |
梁 艳 |
李卉君 |
高晓茜 |
王 姣 |
尹佳露 |
史泰龙 |
解少飞 |
吴 靖 |
张大峰 |
赵福续 |
高 燕 |
肖 艾 |
王 骎 |
衡 星 |
户夏洁 |
吕伟伟 |
孙 娜 |
何 栅 |
于 蕾 |
郭 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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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系统:
高晓妮 |
张 耀 |
万 翔 |
汪 波 |
叱干向阳 |
马育聪 |
丁晓林 |
蒲冬波 |
程斯凯 |
周怡文 |
保明昊 |
李晓苗 |
李 栋 |
胡 鑫 |
吴姗姗 |
卢瑞雪 |
丁国力 |
杨建旺 |
张冲冲 |
罗 坤 |
王 琳 |
魏 晨 |
潘 洋 |
张 瑞 |
张少龙 |
余 芳 |
赵晓凯 |
吴 源 |
杨 阳 |
李亮亮 |
崔 苗 |
王 文 |
王希瑞 |
武 钊 |
鱼 祥 |
薛 波 |
郭 凡 |
常 龙 |
朱 琪 |
侯 帆 |
党小夏 |
李佳潞 |
魏 军 |
周文文 |
王卓然 |
李 哲 |
王梦乐 |
郭 童 |
阴国锋 |
郭 晶 |
纪程伟 |
蒋 婷 |
蔺新博 |
路媛博 |
李 超 |
庞 静 |
呼 梦 |
刘豆豆 |
赵彦星 |
任 朋 |
王悦安 |
杨 阳 |
王袆龙 |
魏 洋 |
张 鑫 |
李 琪 |
陈 诚 |
雒 兴 |
王利锋 |
王文静 |
刘亮辰 |
辛 曌 |
曹 梅 |
高丹丹 |
马 慧 |
许 虹 |
秦方洲 |
姜亚鹏 |
胡星宇 |
李 婷 |
史伟丰 |
樊 洁 |
范 龑 |
来文婷 |
马静静 |
韩昊霖 |
侯良围 |
段明君 |
王仁曦 |
李 斯 |
郝超宇 |
刘雨晨 |
刘 培 |
王乃皎 |
焦 丹 |
雷思捷 |
曹 东 |
王 婷 |
刘杰林 |
王 磊 |
李蒙靖 |
陈倩琪 |
马 娜 |
刘 峥 |
夏 萌 |
郭 骏 |
朱 婷 |
杜 鹏 |
赵孟磊 |
高文丽 |
王康祥 |
余宝琴 |
赵 丹 |
李党飞 |
马 琼 |
程 旭 |
王 芳 |
尚文华 |
张 冲 |
赵媛媛 |
任 珍 |
董 岷 |
李 昕 |
车晓佩 |
康天琦 |
李丽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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