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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02】 【来源:陕西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摘要: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9名。报名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11日,报名地点为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北路6号)。笔试内容主要参照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食品安全法》,面试采用结构化答辩形式,主要测试思维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做好农贸市场快检工作,根据《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7届90次〔2016〕第17次),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9名,承担全区3个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临潼区建设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实际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共招聘农贸市场合同制工作人员9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办法
  
  采取公开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出生年月为1981年12月1日之后),本地户籍;
  
  2、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教育部承认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3、食品、药学、化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4、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良好;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7、身体健康。
  
  五、工作职责与工作时间
  
  1、承担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等相关工作。
  
  2、依据农贸市场检测工作的实际情况上岗(含节假日)。
  
  六、薪酬待遇
  
  经聘用后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标准的通知》(〔2015〕283号)及《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管理待遇的意见》中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审查
  
  1、公布招聘信息:在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to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根据实际情况,需延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北路6号)。
  
  4、报名时提供材料:报名者在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认真填写。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免冠正面照片(1寸、3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通过审核的,所提交的复印件将不予退回)。报名审核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参照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食品安全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按照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答辩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思维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地点在区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面试资料】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若体检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或体检不合格时,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政审
  
  考试、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发现所持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
  
  3、发现不符合招考的其他条件。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政审结果,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拟聘用合同制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天。
  
  八、聘用与管理
  
  (一) 拟聘用人员由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规定统一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参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试用期一个月,考核期一年,一年后考核合格者再行续签。聘用人员一经确定,要服从分配。
  
  (二)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由区食药监局提出意见,经考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将不予以签订合同,自行择业。
  
  本次聘用最终解释权归农贸市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29-83828138(工作时间)
  
  附件:
  
  1、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一览表

  
  2、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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