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不属于《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处分的种类是:
A.警告
B.记大过
C.开除
D.降职
2.下列国家公务员中属于领导职位的是:
A.调研员
B.巡视员
C.主任科员
D.副乡长
3.下列法律现象与概念对应错误的是:
A.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自由裁量权
B.载于简牍谓之书,合而验之谓之契——合同
C.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物权
D.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疑罪从无
参考答案与解析:
1.D【解析】《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处分包括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注意,公务员处分中没有“降职”一说。
2.D【解析】调研员、巡视员、主任科员属于非领导职位。副乡长即乡科级副职属于《公务员法》上的领导职位。
3.A【解析】A项错误,“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对应“原心定罪”,其内容是在审判中重点考查犯罪者的动机是否合乎儒家道德,如不合乎,必须严惩;如合乎,虽犯法亦可从轻论处。这一审判原则从道德至上的立场出发,过分强调了犯罪者的主观动机而相对忽视了犯罪的客观事实,从而为酷吏任意处置罪犯打开了方便之门。由此可知A项法律现象与概念对应错误。B项正确,“载于简牍谓之书,合而验之谓之契”对应的是合同。主要由于书契在买卖交易中又称为“质剂”,在古代使用简牍书写时,总是将交易内容一式两份同时写在简牍两边,然后从中间破别开来,两家各得其一,检验时两片验之相合称为契合。C项正确,“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人们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这是法家的思想,主要强调法律,尤其是物权的作用。D项正确,“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出自《尚书》,基本含义是,在处理两可的疑难案件时,宁可偏宽不依常法,也不能错杀无辜。此概念源自西周,西周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的谨慎,防止错杀无辜,凡是疑难案件,都采取了从轻处断或赦免的办法。这就是中国古代“疑罪从无”法律思想的一个印证。